2021年11月16日,冶金工程学院于秀山校区冶金楼南324会议室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,并与各系(中心)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。院党委书记韦良德、院长王海川、副院长黄贞益、各系(中心)主任、支部书记及各系安全员参加了此次会议,会议由副院长黄贞益主持。
黄贞益传达学习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,介绍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情况和整改要求,要求各系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,点对点管理模式,责任到人,协同管理,并对研究生安全巡视员定期巡视做了布置和要求。
王海川要求大家积极参与安全工作,做好高温加热设备的管理,确保实验室安全;强调三级追责处罚制度,第一责任人为设备使用人,第二责任人为设备负责人,第三责任人为所在系、中心主任、书记;要求各实验室负责人切实落实实验室安全和保证实验室卫生清洁,养成良好的实验室习惯。
韦良德对学院安全责任书的内容、重型厂房的管理提出要求,并作总结发言。他提出四点要求:一是要求大家要提高政治站位,提高认识,本着对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负责的精神,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,落实安全责任,确保实验室安全;二是要求大家有担当的精神,守土有责、守土负责、守土尽责。明确了科研实验室由各系负责,教学实验室由实验中心负责,重型厂房采取设备安全卫生负责人,点对点管理模式,有责必追;三是加强检查,提高大家安全防患意识,杜绝安全事故发生;四是抓制度的完善和落实,制度要可操作,奖罚分明,通过制度管人,制度追责,利用制度、培训、自查等措施,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,促进学院事业发展。
(撰稿:皇甫明柱 审核:廖直友 张妍 韦良德)
图一、冶金工程学院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
图二、学院领导与资源系主任和书记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
图三、学院领导与实验中心主任和书记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
图四、学院领导与有色冶金系主任和书记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
图五、学院领导冶金工程系主任和书记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